新丰中学全员聘任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四制”改革,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随岗定、优绩优酬、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关于贯彻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意见》(皖人发[2003]9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全员聘任制改革的意见》芜教[200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新丰中学全员聘任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签定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再按岗位数通过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方式聘任教职工。未能竞争上岗和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教职工一律列为待聘人员。学校根据县教育局精神,可设置5-10%的流动岗位,逐步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3、少数因特殊原因出现的缺编空岗的学科和部门,可在待聘人员中通过公开竞争或组织协调等方法确定试聘或顶岗。
4、在实施全员聘任制过程中应坚持聘任条件。任何一级聘任,应以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作为是否聘任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应当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职务及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拟聘岗位工作,且能认真履行聘任合同。
5、不管哪级聘任,原则上不得首先聘任落聘者和缓聘者,不得先聘任学历不合格的教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聘任制工作合理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全员聘任制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聘任实施、评判仲裁等组织。
1、领导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处室主任、工会(教代会)主席组成。
职责:负责发布聘任方案,实施聘任工作,协调聘任矛盾。
2、审查组
组长:副校长
组员:处室主任
职责:对应聘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者、缓聘者。
3、评判组
组长:校长
组员:行政人员
职责:对聘任细则进行认定,对聘任教师进行监督、评判、总结。
4、仲裁组
组长:工会、教代会主席
组员:教代会领导组及教研组长
职责:对有异议应聘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仲裁,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岗位的设置与职责
(一)处室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1、政教处:分管团总支,主抓班主任工作、学生德育,做好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负责收发电子政务、草拟相关制度及文稿、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2、教务处:分管信息中心,主抓学科教学、校本教研、学籍管理、文印。
3、总务处:分管实验中心、食堂、门卫,主抓采购、基建、维修、财物管理、会务准备、来人接待、考勤统计。
(二)非教学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1、团总支:负责学生会、文学社、广播站、兴趣小组的建设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做好“两操”和卫生的检查,及时公布统计结果。
2、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站建设,电子备课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的维护,远程资源的接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确保网络运行正常。
3、实验中心:负责对各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的监管及器材设施的更置。
4、教务员:协助教务主任做好相关工作,如安排课表、调课、学生花名册的登记、测试统分、学籍变动登记、各类电子档案等。
5、文印员:负责学校资料、文件、表格等文印,不得打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打印的材料内容泄露出去。合理使用各类设备和纸张,做好电脑、一体机、打印机等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6、报账员: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协助做好代办费结算清退工作,协作检查各部门、班级财产情况。
7、图书管理员:负责编册、整理、登记、借阅等,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8、实验员:协助教师上课,做好室内整理、清理,负责资料整理、建设。
四、聘任程序
1、学校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相关待遇等事项;
2、教职员工根据竞聘方案和本人实际填写意向性应聘申请书,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不填报申请书的视为拒聘;
3、资格审查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成若干级聘任小组,分层次实施聘任。
5、聘任程序、过程等经评判仲裁组织判定无误后,方可将聘任结果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布,并由校长或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6、聘任方法及流程
(1)方法:实行三级聘任
一级聘任:由校长聘任处室负责人
二级聘任:副校长、处室主任聘任班主任、教研组长
三级聘任:处室主任、班主任聘任学科教师;副校长、处室主任聘任处室人员。
注:行政干部一般不得被聘为班主任,确需聘任须经校长同意。
(2)流程:
一级聘任――二级聘任――三级聘任(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处室人员――落聘人员协调上岗)
注:为了保持教学的相对稳定,聘任尽量不要使教师跨年级授课。
五、关于落聘、待聘、拒聘以及解聘等问题处理的规定
(一)关于落聘
1、落聘人员由领导组通过协调上岗或转岗,落聘者应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拒聘,若实在无法协调上岗,则为待聘人员。
2、对于落聘人员中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学校可安排适当的非教学岗位,给予适当的待遇,但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工的平均待遇水平。
(二)关于待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待聘人员
1、因落聘而无法协调上岗者;
2、在学期中途要求上岗,但又难以安排者;
3、在聘任期内被解聘合同者;
4、不符合聘任条件者。
待聘人员的安排:
1、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2、学校可安排临时性的工作;
3、若要求辞职的,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4、若符合病退条件,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待聘人员的待遇:
按芜教(2004)16号文件执行。(扣除每月绩效工资)
(三)关于拒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拒聘人员:
1、本人不按申请要求或不按时递交应聘申请书者;
2、落聘后,却拒绝协调上岗或转岗者;
拒聘人员的安排及待遇:
无正当理由拒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学校按规定停发其工资。
(四)关于解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给予解聘
1、有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5、实践证明,不胜任被聘岗位工作的;
6、未按文件规定也未经学校同意,已应聘到其它学校或从事其他职业的;
7、在聘期内,因违法犯罪受到拘役以上处罚的;
8、工作量不满,拒不接受学校临时(或长期)加工作量的;
9、不顾大局,挑拨是非,参与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解聘人员待遇:
自解聘之日起,停发相应岗位工资,情节严重的,按纪检管理规定处理。
(五)关于辞聘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安排有关人员做1-3次工作,本人执意要求辞去现聘工作岗位,学校原则上同意个人请求。自辞去岗位之日起,停发本人岗位工资,但从离岗即日起5年内不允许应聘辞去的工作岗位。
(六)问题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1、当事人有异议者,在有效时效内,由当事人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组接到申诉后2天内做出裁定,仲裁组的意见就是对申诉的最终裁定。
2、非当事者对聘任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判组提出申诉,聘任结束后,评判组根据申诉对整个聘任过程进行评判,并提出对聘任制度的修改意见,为下一年聘任打好基础。
3、若不按上述1、2之规定,当事人或非当事人擅自或在他人挑拨下对聘任人、聘任组或学校领导进行谩骂、人身攻击或限制自由,均视为违背师德规范,参与者将受到停聘一年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学校将至少扣除校筹工资,直到扣完为止,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人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丰中学教师工作量分配
1、教学岗位课时折合比例(设定a为一个工作量单位)
|
科目 |
语、数 |
英语 |
理、化 |
政、史 |
其他 |
|
折合比例 |
1:1.5a |
1:1.4a |
1:1.3a |
1:1.3a |
1:1a |
说明:其他科目,如果县教育局举行会考,该学期则按照1:1.2a计算课时。
2、非教学岗位工作量折合比例(全校平均教学工作量为10分)
|
党支部
书记 |
党支部
副书记 |
校长 |
副校长 |
政教
主任 |
教务
主任 |
总务
主任 |
教代会
主席 |
工会
主席 |
|
0.5 |
0.3 |
7.5 |
6 |
4 |
5 |
4 |
0.5 |
0.5 |
|
团总支书记 |
信息中心主任 |
实验中心主任 |
教研
组长 |
教
务
员 |
文
印
员 |
收发及图书管理员 |
报账员 |
实
验
员 |
|
2 |
3.5 |
1.5 |
1 |
3 |
2.5 |
2 |
3 |
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