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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中学第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07-4-4 9:21:36   来源:   点击率: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县教育局(芜教办[2007]18号)文件精神,在芜湖县第三批骨干教师评定工作中,我校可推荐上报县级骨干教师一名,校级骨干教师两名。截至学校规定的申请参评时间之前,我校共有徐佩智、王业全、李爱芳、杨德雨、洪家喜、查日华、张玉宝、王勇华、程启峰等九位教师申请参评。

二、   评选和推荐原则:

为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校第三批县、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经学校“第三批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定我校《骨干教师评定标准》和《骨干教师评选细则》,然后,首先依据《骨干教师评定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再依据《骨干教师评选细则》,对他们上交的申报材料,逐项赋分,并按得分高低予以排序。得分最高者,由学校推荐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得分居第二、第三名者,由学校推荐申报校级骨干教师。

说明:若县教育局有特殊前置条件限定,则以县教育局文件或答复为准,同时遵循本评选办法规定的“以得分高低依序推荐”之原则。

 

附件一:《新丰中学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附件二:《新丰中学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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